2、防洪工程规划
(1)规划采用沿江修建防洪堤方式,即不改变嘉陵江城区河段洪水流向、流态,对上、下游及左、右岸都无较大影响,且能起到抗御大洪水的防洪安全屏障作用。
(2)金银台水电站建成后,其正常蓄水位352米,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位高程357.91米,校核洪水位采用500年一遇363.81米。水库建成后回水长达23公里,水面增宽15.7km2,库前水位抬高16米,库区水深增大。
第六十二条 消防建设
1、消防站布局
(1)规划在北部老城区内共设两个消防站。即将原有的较场路消防站扩建成标准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在凤翅山新区增设一座小型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
(2)南部新区:在七里片区共设4座消防站,其中沿七里大道设一座城市消防指挥中心,包括消防技术指挥调度室和消防训练设施,以负责全市消防指挥调度工作和消防队员的训练工作,占地1万平方米。其余三座小型普通消防站根据其责任区面积均衡布置,每座占地1500平方米。
2、消防给水及管网
城市消防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采用低压消防制,室外消火栓按规范设置。直线段间距不大于120米,转弯处和大型公建入口处应增设。为保证消防流量,要求城市道路下布置消火栓的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250。
3、消防通道
新区建设要求做到消防通道100%到达各栋建筑;老城区理顺消防通道,力争消防通道85%能到达各栋建筑,消防通道宽度应≥7米,间距≤160米。消防通道和疏散道路要统一考虑,并与避难所结合起来。
4、消防通讯
规划要求在城市消防基地设立消防报警调度指挥中心,实现报警接警自动处理,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之间建立两对内部调动指挥专线,消防站与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中心、交通、交警等部门之间设置通讯专线。远期建立无线报警系统,建成图像、声音传输指挥系统。
第六十三条 防震抗震
1、阆中城区基本地震烈度小于6度,规划区一般建筑不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7度设防。
2、抗震防震规划措施
(1)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1:1,山墙间距≥6米。
(2)配套完善疏散通道,以利于灾情发生时施救。
(3)对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油库、高压燃气和高压电力管线应按规范要求留够防护间距,并采用防范措施。
(4)组团和片区之间要按用地布局规划留足相应的绿地、广场作为抗震避难的救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