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城市供排水
第五十二条 供水规划
阆中城市供水水源为嘉陵江地表水,供水规模为:近期9万立方米/日,远期21万立方米/日。
老城区用水全部由沙溪水厂供给。现状一元街水厂近期保留,远期逐步废弃。南充热电厂水厂随生产设施搬迁自动废弃。沙溪水厂近期供水规模3万立方米/日,中期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6万立方米/日。新区自来水厂供水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
2、地表水水源保护
(1)加强水源水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污水排放标准。
(2)进行水体污染调查研究,建立水体污染监测网,及时掌握水体状况和各种有关物质的动态,便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水源的污染。
(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及《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对城市水源设立三级保护区。从取水点起,上溯到5.5千米处为整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三级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禁止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养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而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只和车辆通过保护区。
3、给水管网布置
阆中城市远期分片区供水,各片区供水管网相对独立,片区间跨嘉陵江设给水联系管,管径DN300。
老城区沿滨江路、南北干道和边缘路布置三根给水主干管,管径分别为DN800、DN500。干管与干管之间设联系管,管径为DN300。
新区由规划水厂出三根DN1000给水主干管,呈南北向沿规划道路布置,沿东西向道路布置给水主干管,管径分别为DN800-DN500。江南片区近期仍由老城沙溪水厂跨嘉陵江供水,远期由新水厂出一根DN300给水管网与老城水厂共同供水。
第五十三条 排水规划
1、污水处理规模及污水处理厂
近期推行沼气净化池,让城市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由企业内部处理达标后就近排放。
中期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初步完善,污水处理厂逐步建成,城市污水须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规划阆中城市污水分片区集中处理。在老城区东南端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嘉陵江以北片区的污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总规模以本片区污水排放总量的80-85%计。在南部新区、嘉陵江下游处规划一处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七里片区污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总规模以本片区污水排放总量的70-85%计,其余部分系工业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污水规模。江南片区污水集中汇入本片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污水管网布置
老城区现状的合流制排水管网可作为雨水管网,另新增设污水管网。新区应按规划一次建成分流制排水管网。老城区与新区均沿滨河路设置截污干管,收集本片区污水后集中汇入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