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讲所片为北至西城壕,东部界线临近解放路,西至武汉潭秋中学,南临中华路的区域,面积约4公顷,包括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中共五大会址”、陈潭秋旧居等3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突出重要的革命历史传统教育特色,重点要突出革命史迹的教育功能,改善交通环境,保持肃静气氛。
洪山片为南至武珞路,北临八一路的区域,面积约51公顷,包括宝通禅寺,洪山宝塔,兴福寺塔、施洋烈士陵园等7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遗迹,规划突出宗教文化和革命遗迹的特色,结合山体绿化,重点保护整体环境。
珞珈山片为武汉大学内珞珈山及武大樱园一带,面积62公顷,包括武大老图书馆、老体育馆、老斋舍、周恩来旧居、郭沫若旧居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遗迹,规划主要突出武大早期优秀教育建筑及革命史遗迹的特色。
青山“红房子”片包括红钢城和红卫路两处,面积约41公顷,规划重点保护“红房子”建筑风貌、棋盘式道路网格和街坊式布局特色。
135.加强对中国历史文化村一大余湾村等名村名镇和木兰山等古建筑群的保护。历史文化村镇要整体保护其传统人居风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探索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五、城市风貌保护区的保护
136.旧城风貌区为反映城市形态的历史演变和城市传统风貌的区域,包括汉口原租界风貌区(北至三阳路,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至前进四路,面积约3.5平方公里)、汉正街传统商贸风貌区(东至友谊南路,西至硚口路,南至汉水,面积约1.5平方公里)、汉阳旧城风貌区(北至汉阳大道,东至长江,西至动物园路,南至拦江堤路,面积约1.8平方公里)、武昌旧城风貌区(包括中山环路以内的武昌旧城地区,面积约7.3平方公里)等4片。
旧城风貌区应重点保持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和历史延续性,合理划定风貌协调区,调整用地功能,控制人口规模。旧城风貌区内要保护历史建筑风格,控制新建建筑形式,其风格要与整体风貌保持协调,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道路格局,保留原地名、街名。注重突出历史遗存的展示功能、观赏功能和现代使用功能,在整体格局上体现出城市特有历史风貌。
137.武汉风景名胜区包括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面积约82平方公里)、龟山一月湖风景区(面积约4平方公里)、木兰山风景区(面积约78.7平方公里)、盘龙城遗址公园(面积约4.68平方公里)、九真山风景区(面积约93平方公里)、龙泉山风景区(面积约24.15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重点在于保护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在保护好现有的人文资源和山水绿化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当开发并创造新的景观,形成一个和谐的人文与自然相结合的整体。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侵占山体水面的建设活动,特别要保护好龟山、蛇山、洪山等重要山体轮廓与绿化。加强东湖风景名胜区周边的风光村、卓刀泉、杜家桥、吴家湾等地段的环境整治,实施截污治污、江湖连通和生态修复,努力把东湖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区。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38.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地方民俗、民间文化、传统节日、传统艺术、工商名品等加以保护。以楚文化、知音文化、首义文化、汉派文化、木兰文化、近代工业文化、三国文化等为重点,加强对体现城市发展历史的传统文化遗产的挖掘、收集、调查整理、保护利用和申报工作,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建设一批供市民进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髓,焕发历史文化名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