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突出市域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及生态农业区的保育,完善东胡、木兰山、道观河、龙泉山、索河、柏泉等6处风景区,保护沉湖、涨渡湖、梁子湖、鲁湖、斧头湖等5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九峰、九真山、嵩阳、将军山、青龙山、素山寺等6处森林公园,建设汤逊湖、后官湖、金银湖、后湖、天兴洲、硃山湖等郊野公园和武湖生态农业园,强化对市域自然山体的保护和绿化工作。规划至2020年,保育面积达到生态功能用地面积的50%以上。
120.保护和利用府河、倒水、举水、滠水、通顺河、金水、沙河等水系,串连市域主要湖泊,形成黄陂一新洲片、汉口一东西湖片、汉阳一蔡甸片、武昌一江夏片等四大连通水系,并与长江、汉水和府河有机联系,形成覆盖全市的环城水网。
三、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121.结合生态框架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要求,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建设标准和质量,相对集中布局大型绿化用地,配套完善各级公园,注重建设方便居民适用的公共绿地,形成完善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至2020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6.8平方米,绿地率达38%,绿化覆盖率达45%,实现“500米见绿,1000米见园,2000米见水”的目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关于园林绿地的建设标准。
122.均衡布局城市各级公园绿地,充实和提升现有黄鹤楼、中山、解放等公园绿地的景观、游憩功能,新建主城区南湖、后湖、王家墩、四新江滩、南太子湖、罗家港、园林路、沙湖、杨春湖、野芷湖、北洋桥、汉水乐园等25个市级公园,规划建设后襄河、新华、汉钢、琴断口江滩、望江、关东、北太子湖、白沙洲、关南、民政、东亭、谌家矶、南干渠、戴家湖等26个区级公园,建设吴家山、黄家湖、柴泊湖、小奓湖、莲花湖、黄龙山、硃山湖、常青中心公园等新城组群公园。建设和提升武汉动物园、中科院植物园、武昌儿童公园等51个专类公园。因地制宜地建设街头绿地和街头小游园,加强行道树种植,丰富绿化空间景观,形成结构完善的公共绿地体系。
123.因地制宜,构筑完善的城市防护绿地体系,配套建设生产绿地。严格控制外环高速公路、三环路、13条交通出口道路、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绿化和铁路、工业基地以及城市组群之间的绿化防护带宽度,加强张公堤、武青堤、拦江堤等堤防垂直绿化,以及高压走廊、江滩、湖滨、堤岸和排水港渠等防护绿化。新建、扩建马鞍山、九峰山及武东等11处苗木生产基地,现有城区生产性绿地逐步向观赏性花卉园地或城市开放公园转变。
124.划定城市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的绿线范围。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予以迁出,严格控制绿线范围内的建设。
通过城市组团隔离绿化带和主城区滨江、滨湖、滨渠的带形绿化,连通城市大型公园和组团的公园,形成生态廊道网络,形成城市生态微循环系统,提高城市环境。
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125.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至2020年,各项环境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的建设标准,主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