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规划在全市形成“5大10中15小”共30个工业区,其中青山、阳逻、沌口、吴家山和关山等5个大型工业区用地为107平方公里,北湖、龙口、纸坊、石咀、常福、黄金口、金银湖、蔡甸、滠口、汉正街都市工业园等10个中型工业区用地为61平方公里。谌家矶、武湖、金银潭、纱帽、军山、金口、左岭、邾城、前川、大花岭、横店、江汉、洲头、白沙洲、堤角等15个小型工业区用地为40平方公里。其它工业点用地为52平方公里。
四、仓储用地布局
86.采取外迁危险品仓库、调整分散式仓储、建设大型仓储区的方式,完善主城区现有的仓储布局,将丹水池、长丰等危险品仓库外迁至阳逻、北湖、左岭,对布局分散、自动化程度低的普通仓库、堆场以及徐东路、二七路地区的国家大型储备、中转仓库逐步调整至新城或中心镇。
87.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结合空港、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工业园区的布局,重点建设滠口、青山、北湖、阳逻4个大型现代化的仓储区。提升、改造丹水池、走马岭、舵落口、沌口、金口、郑店等6个中小型仓储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
第七章 居住用地布局
一、居住发展目标
88.努力塑造多元化的居住社区,建立完善的住宅供给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提高居住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化配置水平,建设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新型社区,全面提升武汉市人居环境和住宅建设水平,创造宜居城市。
89.到2020年,都市发展区居住用地总面积达到252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达到28.7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提高到35平方米,达到小康社会居住标准。
二、居住用地布局
90.按照“环境优先、人口疏散、交通导向、居职相对均衡”的原则,依托公交干线和快速轨道交通,在自然环境良好的区域相对集中布置居住用地,建立居住、就业、服务相对平衡的空间结构体系,引导主城区人口向外围疏散,形成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的居住用地空间格局。
91.主城区内鼓励高层、低密度、高绿地率的住宅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零星建房。继续推进后湖、南湖、古田、东湖、沌口等大型居住区建设,新建四新、白沙、十升等大型居住新区,完善站北、关山、青山等居住区的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
92.结合产业布局,在新城组群集中建设盘龙、汤逊湖、豹澥、流芳、吴家山、金银湖等大型居住新区和蔡甸、阳逻、常福等中型居住区。结合中小型工业园,就近配套布局一批小型居住区。都市发展区外重点加强前川、邾城和中心镇的住区建设,提高宜居环境,增加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
新建居住区应集中成片开发,保障住宅合理间距、增加公共绿地、预留充足的停车泊位,并同步配置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商业等公共设施。适当利用武汉丰富的山水资源,改善居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