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活动区内的其它区片、综合组团中心以及交通枢纽附近区域为中高强度控制区,以多层、高层为主,高层建筑相对集中建设:建筑密度25%一30%,综合容积率1.5—2.5,绿地率30%以上。
综合组团以居住为主的地区为一般强度区,以多层、小高层为主,邻近城市干道和局部地区可布置部分高层建筑;建筑密度25%一30%,综合容积率0.8—1.5,绿地率35%以上。
以教育科研、体育娱乐、度假疗养、高新工业,港口仓储等为主要功能的地区为中低强度区,以多层为主,局部地区可根据需要布置少量高层建筑;建筑密度10%一25%,综合容积率0.3—0.8,绿地率40%以上。
城市生态廊道控制为低密度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10%以下,综合容积率控制在0.3以下,绿地率50%以上。
七、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60.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鼓励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与地上空间开上空间开发相结合,建设完善的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地下市政设施系统、地下公共设施系统,形成现代化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合理引导立体绿化、空中连廊等地上空间利用形式。
61.城市地下空间要平战结合,坚持人物分离,合理安排市政管线层、人员活动频繁的空间层(商业、娱乐、轨道交通人员集散层和人行地道等)以及物用空间层(存车、储物、物流及设备等)
人防空间要结合广场、绿地、水体、公园、城市道路、体育场、建筑物地下室、非文物古迹与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布置。
62.地下空间的利用应优先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优先安排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设施等项目。地下空间的开发要优先考虑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人口稠密需求量大的地段。滩涂、大型垃圾填埋场、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及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其他地区不宜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一、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
63.充分发挥武汉的区位与交通优势,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实现各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构建安全便捷、公平有序、低耗高效、舒适环保的综合交通系统,促进区域交通、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64.完善市域公路网络和城乡客货运体系,优化主城区道路系统,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确立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2020年,实现市域外围城镇至主城区出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都市发展区内95%以上的居民出行时间不超过50分钟。主城区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比例大于35%,其中轨道及快速公共交通承担公交总客运量的比例不低于30%。预测至2020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90--250万辆,都市发展区居民出行总量达到2500万人次。
65.武汉交通发展策略是:
(1)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紧密衔接。建设城际快速交通走廊,统筹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促进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资源共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