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空间管治规定 为实现城市空间发展目标,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定。
(一)禁建区。以生态景观建设为主,禁止非农建设,逐步外迁村庄,原有建设项目应逐步退出。
(二)限建区。以更新改造与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禁止大规模开发。
(三)适建区。是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发展备用地。在不违反本规划确定的空间拓展原则与功能布局原则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
(四)已建区。以旧区更新改造为主,实行有机更新、综合开发策略,逐步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第二十九条 城市空间拓展分期引导策略 城市空间拓展遵循生态优先、承前启后、整合结构、分片拓展的原则。
(一)近期。以旧城区为依托,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引导城市结构的初步形成;利用商业开发更新改造旧城区,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旧城环境质量;新区重点发展台州中心区、中心大道区块、远东商贸区、羽山新区及台州滨海工业区;启动与甬台温铁路相关的设施建设。
(二)远期。结合铁路客、货运站场,全面建设火车站(场)区块,加快滨海工业区开发。
(三)远景。进一步完善滨海工业区,加快椒北平原开发建设,有步骤地开发路桥峰江区块和黄岩西部区块。
第二节 城市结构与总体布局
第三十条 城市空间结构 构建“一心六脉四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形成多组团网络式的城市空间体系。
(一) 一心。为“绿心”,是城市开敞空间体系的核心,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举足轻重。“绿心”的建设应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基本原则,禁止大规模开发。
(二) 六脉。指组团之间以及绿心与外围山体、水体相连的开敞空间,构成城区之间的主要生态廊道,并起到维持城市结构形态的作用。“六脉”分别是:椒江城区和洪家之间的心海组团分隔带、椒江组团和黄岩组团的三山组团分隔带、黄岩组团和路桥组团的五峰山-鉴洋湖组团分隔带、黄岩城区和江口之间的双浦生态廊道、黄长复线南部的十里铺生态廊道、路桥城区与桐屿之间的中央山生态廊道。“六脉”范围为限建区。
(三)四组团。是除绿心以外的城市发展空间,分别是椒江组团、黄岩组团、路桥组团和滨海工业区。四组团以“绿心”为中心,以对外交通线、河道水系为界限,以快速路、交通性干道及轨道交通为联系,以水系及其沿线绿地为纽带,强化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性,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中心城区的自然地理特征。
第三十一条 城市功能布局规划
(一)椒江组团。是台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研中心,临港工业基地。指椒江区(含台州经济开发区),包含海门、白云、葭?、洪家、章安、前所等街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5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50万人。
(二)黄岩组团。是台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和陆路对外交通枢纽,包含东城、南城、西城、北城、江口、新前、澄江、高桥等街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50.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