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二十三条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
(一)城市性质:浙江沿海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工贸型现代化港口城市。
(二)主要城市职能
(1)“长三角”南翼的重要节点城市;
(2)全国民营经济的创新示范区;
(3)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与商贸中心;
(4)浙江中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交通节点和旅游集散地;
(5)台州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二十四条 城市空间形态与环境特色
(一)空间形态特色:环绿心组团式城市;
(二)生态环境特色:山水型生态城市。
第二十五条 城市人口规模
(一)城市人口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使用城市基础设施,户籍在本地的非农业人口、户籍在外地及本市农村但在城区从事非农产业的常住人口。
(二)台州市城市人口发展目标: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为100万人;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为150万人,其中椒江63万人、黄岩46万人、路桥41万人;远景城市人口宜控制在250万人以内。
第二十六条 城市用地规模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结合台州组团式城市用地特点及产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规划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公里,人均110平方米;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65平方公里,人均110平方米,其中:椒江(含滨海工业区)70平方公里,黄岩50.3平方公里,路桥44.7平方公里。
第五章 城市建设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增长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空间拓展 城市空间拓展的策略为:东进西扩、南联北跨、中心内聚。
(一)东进。城市向东发展是未来必然而又现实的选择。椒江和路桥城区以滨海平原为主要发展方向。东部滨海地区将成为台州市未来的主要工业基地,是未来主城区人口疏散和工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域。
(二)西扩。黄岩城区跨越甬台温高速向西拓展,是黄岩城区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适合于发展功能相对独立的组团。
(三)南联。应加强台州市区与温岭基础设施的对接,保护赖以生存的共同生态环境资源,实现区域一体化。
(四)北跨。跨椒江发展椒北平原,加强与临海的对接。椒北中西部重点发展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的生态型工业区、高品质的居住区和度假休闲区;椒北东部宜利用良好的用地条件和交通条件发展临港工业。椒北是头门岛开发的桥头堡,应高起点规划建设,并与椒北良好的环境和区域地位相协调。
(五)中心内聚。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努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重点建设市中心区和环绿心生活居住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