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十九条 台州市城市发展总目标 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交通枢纽等城市功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区域内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巩固、提高浙江省中部沿海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到2020年使台州发展成为:一个繁荣、优美、文明的区域中心城市,一个适宜创业发展、适宜居住生活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第二十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率先在全省、全市实现基本现代化为中心,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重点,以城市化为载体,发展大工业,强化区域交通中心地位,完善港口功能,拓展第三产业,使城市经济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分阶段目标为:
(一)2010年,全市在经济、科技教育、生活质量、国民素质等方面接近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2020年以前,全市达到浙江省确定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
第二十一条 城市发展策略
(一)实现城市由独立式分区发展向组团式发展的转变,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在市区范围内统一规划与建设。
(二)结合沿海高速等大交通建设,实现城市空间由沿江发展向沿江、沿海发展的转变。台州市城市空间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为滨海地区,应有计划地围垦海涂,为城市发展提供后备土地资源。
(三)强调城市特色。在城市建设中要充分尊重自然风貌,注意山、城、河、海相融合,建成地方传统风貌和现代滨海城市风貌相结合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四)强调特色经济。要立足于台州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发展能服务于区域并参与区域竞争的产业,突出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物流业等特色经济。
(五)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重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和旅游环境。在规划中采用生态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建设完整的城市生态网络和园林绿化系统;建设环境工程设施,治理城市污染。
第二十二条 经济发展战略
(一)充分利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抓住加入WTO后的有利时机和地处沿海的有利区位条件,以担当区域经济增长中心为目标,从扩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高度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步伐。
(二)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努力提高经济外向度入手,不断丰富“温台模式” 的历史经验。
(三)主动融入“长三角”的经济发展,着重加强与长江三角洲主要城市的经济联系,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两个跨越,即产业对接的空间跨越和产业提升的时间跨越。
(四)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以城市化带动工业化,以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努力做好中心城市的功能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五)以创造竞争优势为目标,努力转变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重点。在继续营造一种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创业氛围的同时,按照培养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性生产要素的要求,增加财政对各种社会公共设施的投入,积极打造区域性的信息高地、人才高地和教育与科技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