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划台州港将主要形成海门、临海、大麦屿、健跳、温岭及黄岩六个港区。其中,海门港区、临海港区和大麦屿港区为台州港的综合性枢纽港区,健跳港区以发展临港工业为主,温岭、黄岩港区分别服务于温岭、黄岩地区的沿海运输。
(3)头门岛具有良好的港口资源条件,应尽早科学论证,认真规划,建设成为台州港综合性枢纽港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 铁路
(1)甬台温铁路。甬台温铁路是国家沿海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甬台温铁路经临海、台州市区至温岭,铁路客运站设在黄岩区,铁路货运站设在路桥区;规划在三门、临海设客货运中间站,温岭设客运中间站。
(2)金台铁路。该铁路是台州地区沟通浙赣线内陆腹地的重要通道,同时也为赣东北、皖南等地进出口物资提供便捷通道。规划金台铁路自金温铁路石柱站接出,穿大盘山经仙居至临海,与甬台温铁路接轨,并向东延伸至临海港区。
(3)规划建设温岭至玉环大麦屿港区铁路支线,预留滨海工业区(金清)铁路支线通道。
(四) 航空。台州新机场规划选址于金清镇东部滨海地区。规划为支线机场,按照4D级规划,4C级建设。
第十四条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一)市域电力规划 规划台州市形成以火电、核电为主,水电为辅,抽水蓄能发电配套,风电、潮汐电为补充的能源格局,建设成为华东电力能源基地。重点建设三门核电站、三门火电站、玉环华能火电站、台州发电厂、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仙居抽水蓄能电站等大型电站。
(二)市域水资源和供水规划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究实效的原则,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建立完善、科学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2)按照城乡统筹与区域统筹的原则,对市域内供水设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3)制定水源保护规定,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对城镇饮用水水源划定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优化调度现有水源工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第十五条 市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一) 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市域各项环境指标均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至二级标准;主要水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局部IV到V类;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上达到一类标准,达到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保护目标;中心城市及各中心城镇声环境质量达到标准;“三废”排放减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近期自然保护区(含森林公园)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以上;增加环保投入,并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二)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1)工业主要向沿海东部中心城市及中心镇集中。
(2)做好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工作,对坡度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逐渐退耕还林,必要时可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加强保护森林资源,严格采伐制度,重视荒山绿化,近期山地绿化率应达到8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