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第六十七条 城市道路系统发展目标 至2020年,道路广场用地2480.3公顷,人均用地16.5平方米;建成城市干道总长627公里,干道网密度达3.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支路网密度要求达到4~5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支路网密度要求达到10~12公里/平方公里。
第六十八条 道路网规划 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五个层次,由高、快速路以及交通性主干道构成主骨架道路系统,由生活性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构成基础性道路系统。
(一)规划城市道路系统总体上呈“方格网+环形放射状”结构。组团内为方格网状道路,主要由基础性道路系统构成;组团间以及组团与对外交通的联系则主要通过主骨架道路系统来实现。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主骨架道路系统。由“两纵两横”的高速路系统、“一环六射四连”的快速路系统、“十纵九横”的交通性干道系统组成。
(1)高速路系统。由甬台温高速、沿海高速、台金高速及其东延线、机场高速组成。
(2)快速路系统。“一环”即内环,是沟通三区的环“绿心”快速路;“六射”为沟通内环与各组团、内环与对外交通系统之间的快速路,分别是疏港大道放射线、椒江大桥放射线、江口放射线、黄岩北放射线、黄长放射线和螺洋放射线;“四连”为沟通外围组团、城区与区域交通系统之间的快速路,分别是台东大道、路院线、机新路南部快速和椒北快速路。
(3)交通性干道系统。主要沟通城市各重要交通节点之间、组团与组团之间中长距离的便捷交通。该系统以满足交通的高机动性为主要目的。
(三)基础性道路系统。作为城市的筋脉,主要满足城市中短距离、组团内部的交通出行,以实现点与点之间的交通通达。
(四) 跨椒江通道。规划建设“三桥一隧”过江通道,以带动椒北的开发。“三桥”为椒江大桥、台东大桥及跨海大桥,“一隧”为轮渡路过江隧道。
第六十九条 货运规划 将货运引导到城区外围通过,在城市外围形成完整的货运干道系统。规划一级物流通道除“两纵两横”的高速货运通道之外,还包括台东大道、黄岩至椒北快速路、路院线等通道。
第七十条 道路红线宽度与断面形式 高速路与一级公路道路红线宽度见第六十五条;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70米,以两块板形式为主,有城市干道功能的应分别设置主线和辅道;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60米,交通性干道断面为双向6~8车道,建议两块板形式为主,生活性干道断面为双向4~6车道,以三块板或四块板形式为主;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6~40米,以两块板或三块板形式为主;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6米以内,一般为一块板形式。
第七十一条 建筑退让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 高速公路。留足两侧各50米建筑控制区外,规划城市防护林带单侧各30米。
(二) 快速路及国、省道。规划建成区外两侧各后退50~80米,规划建成区内两侧各后退不少于:快速路及国道20米,省道15米。
(三) 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两侧各后退10米以上;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两侧各后退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