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综合交通系统建设时空目标
(一)区域交通。构筑“124”时效圈,即1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全台州;2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宁波、温州、金华地区;4小时内有效通达范围涵盖浙江全省、上海市及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省部分地区。
(二)城市交通。构筑“1530”时效圈,即15分钟有效沟通城市组团间的快速联系;30分钟有效通达城区内各重要交通节点。
第六十一条 综合交通发展重点和需求管理策略
(一)优先发展和完善对外交通系统,尤其要加快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
(二)根据环绿心组团式城市的特点,规划高效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快改造旧城区路网,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交通服务水平。
(三)通过各组团内居住与就业的平衡来减少交通生成量。
(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交通、非机动车交通环境,限制摩托车,有计划发展小汽车。
(五)制定合理的停车政策和设施规划,为私人机动车、运营车辆、过境交通提供停车服务。
(六)货运枢纽。依托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合理规划与建设货运枢纽站场。结合台州市相关物流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港口、铁路及公路物流,形成以区域物流为主、国际物流和市域配送物流为辅的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的现代物流体系。
(七)客运枢纽。以现有客运枢纽为基础,在城市旧城区边缘、新发展区外围,依托高快速路、快速公交等设施,大力发展一批功能专业、设施集约、服务优良的客运中心,并注重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
第二节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第六十二条 港口规划 规划形成以海门港区和临海港区为主体,大麦屿港区、健跳港区、温岭港区、黄岩港区相互联动的台州港新格局,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提高台州港的区域竞争力,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
(一)近中期以海门港区的改扩建为主,中远期加快临海深水港区和大陈深水岸线的开发。
(二)航道。整治和疏浚椒江口外航道,加深航道至满足常规万吨级船舶乘潮进港要求;加快建设以三、四级航道为骨干,六、七级航道为基础的内河航道网,作为沿海港口的重要集疏运通道。
(三)港口配套设施。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发挥公铁水联运和公水联运优势,新建海门港区公路集装箱物流中心和港口仓储区;建立统一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和通讯网,建设航政管理中心、资料信息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
(四)码头泊位。海门港区由西向东依次规划为货主码头区、客运泊位区、件杂货泊位区、集装箱泊位区、货主码头区、电厂泊位区、散杂货泊位区。椒江南岸件杂货泊位区主要以改造为主,新建2个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在商业冷库西侧新建2个5000吨级集装箱泊位;石化泊位区新建1个3000吨级石化码头;散杂货泊位区新建1个3000吨级码头。黄岩港区新建一个2000吨级码头。
(五)港口作业区功能调整。海门港区分为海门、三山、大陈及前所四个作业区。规划调整海门作业区以集装箱和件杂货运输为主;改造三山作业区,作为三山组团分隔带内的准入项目,主要以钢材、水泥等件杂货运输为主;大陈作业区以煤炭、石油等能源运输为主;新建前所作业区,作为椒江南岸渔业码头、木材等大宗件杂货码头、船舶修造厂等的搬迁地。黄岩港区的发展不得破坏三江口生态敏感区环境。
(六)头门岛作业区。为提升台州港在浙江省沿海港口中的枢纽地位,带动椒北发展,应建设临海港区头门岛作业区。头门岛作业区以发展大宗散杂货、集装箱中转运输业务为主。在航线安排上,以近洋航线、内支线运输业务为主,可适当开辟远洋航线。规划头门岛码头岸线总长7718米,分南侧、西南侧及西侧三个作业区,以1~5万吨级泊位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