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应积极主动地应对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对城市用地的需求,并通过空间增长管理,协调各项城市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做大”的同时“做深、做强”,发展循环经济;城市空间发展以“整合发展、统筹发展”为主,坚持“内聚”发展模式。
(五)坚持规划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既要科学、严谨地安排规划期内各项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规划条文;又要使规划留有弹性,为城市长远发展留有余地。积极推进头门岛作业区开发、长远铁路规划方案、机场、滩涂围垦等对城市长远发展有重大影响问题的研究。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九条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一)城镇体系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温黄平原城市群发展,通过大交通建设,重点发展台州都市区,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并带动沿海城镇快速发展。西部、北部城镇积极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县城(市)与中心镇,加快城市化进程。到2020年,形成经济活跃、结构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台州市域城镇体系。
(二)点轴结合的发展策略。以台州大都市区为核心,沿市域交通主通道形成井字型的发展轴。甬台温高速、沿海高速为台州市域一级发展轴;上三高速、台金高速及其东延线和珠(岙)六(敖)高速为台州市域二级发展轴。
(三)梯度发展策略。市域产业与城镇发展形成由南往北的梯度格局,南部温黄平原为城市密集发展区,北部受到自然地形限制,形成以县(市)域中心、中心镇为依托的城市发展带。
(四)强化中心策略。在市域城镇梯度发展格局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温黄平原城市群,增强集聚效应,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并通过经济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发展。
(五)区域对接发展策略。加强台州与上海的产业对接,以区域统筹发展为导向,积极鼓励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北部重点与宁波、杭州对接,南部重点与温州对接。
第十条 市域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和已编制的上位规划,确定台州市域2010年常住总人口62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9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市域城镇发展空间布局 为促进市域协调发展,规划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心、三带”。
(一)一核。指温黄平原城市群,温黄平原发展为温(州)台(州)城市群北翼的城市密集区。
(二)两心。一个中心城市,即台州市区;一个副中心城市,即临海市区。
(三)三带。指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中西部城市发展带和北部城市发展带。
(1)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依托甬台温高速、甬台温铁路、沿海高速和沿海港口,通过温(州)台(州)产业带开发,形成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包括三门、临海、台州市区、温岭和玉环。
(2)中西部城市发展带。规划以仙居县城为核心,沿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形成中西部城市发展带。
(3)北部城市发展带。规划以天台县城为核心,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形成北部城市发展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