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条 步行系统规划:规划设计以步行为主要特色,将大辣甲岛各主要休闲度假区、景观节点串连起来,以自然海湾为依托,结合人的活动空间和行为心理,结合相关设施,为游客打造近海、亲水、赏景的海岛休闲步行系统。
第7.4条 广场规划:在岛内西南部,结合大辣甲岛码头,规划一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广场。广场场地标高与现状标高基本一致。
第7.5条 码头规划:大辣甲岛码头近期为客、货运结合,远期可考虑为客运专用码头。码头泊位主要提供给小型快艇、客轮和货轮,规划码头的规模必须满足以后各船泊位的需求。
第7.6条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总体布局采用北部高、南部低,两面高,中间低。道路的具体标高可根据大辣甲岛开发建设的需要进行调整。
第八章 配套设施控制
第8.1条 结合本规划区的用地功能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配套设施,以便更好的服务于规划区,各配套设施的数量及规模详见详见表〈1〉《配套设施一览表》。
第8.2条 未确定用地位置的配套设施按图则规定的地块内建设,具体位置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进行布置,用地面积规模不得改变。
第8.3条 规划在DLJD-01地块设垃圾转运站一处,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10米,要求在建设转运站同时,必须设置好绿化隔离带。
第8.4条 规划在人流集中地段设置2处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公共厕所应做好绿化隔离和清洁管理。设于公共建筑内的公共厕所应有直接出入口对公众使用。
表〈1〉 配套设施一览表
设施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规模 |
备注 |
医疗卫生 |
医疗门诊 |
1 |
300 m2(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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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 |
配电所 |
4 |
800 m2(建筑面积) |
|
海上环卫所 |
1 |
100m2(建筑面积) |
|
垃圾转运站 |
1 |
100m2(建筑面积) |
|
公共厕所 |
2 |
80 m2/处 |
|
污水处理厂 |
1 |
4100 m2 |
采用地埋式 |
泵站 |
2 |
285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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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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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设施须满足高层建筑灭火要求 |
行政管理及其他 |
派出所 |
1 |
300 m2(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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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工作站 |
1 |
300 m2(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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