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 人口发展政策
(1) 积极推动新城内的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优先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促进新城人口集聚,承接中心城疏散人口。
(2) 引导人口在区域内合理分布,新城重点承接中心城的人口疏散,区域内的农村人口主要向新城周边小城镇集中,逐渐转化为城镇就业人口。
(3) 提高义务教育和全民教育水平,增强新城教育资源吸引力,鼓励市中心人口向新城疏解;以高教园区为载体引导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房山新城整体人口素质。
(4) 优化人口结构,创造就业岗位,使中心城区的迁入人口由居住型向就业型、创业型转变。
(5) 稳定、控制外来人口,改变人口不合理的素质、年龄、性别结构,增强社会稳定性。
第18条 人口引导与分布
(1) 积极引导人口向新城和新城周边城镇集聚。2020年,新城良乡组团与燕房组团规划城市人口总和控制在55.7万人,新城周边城镇的城镇人口达到21.7万人,比现状城镇人口增长51.5万人。
(2) 积极适应城镇化、山区生态移民,窦店、阎村、青龙湖、周口店等新城周边城镇组团作为主要人口吸纳地区,提供就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3) 南部京冀交界的琉璃河、韩村河、长沟是北京市域重点镇,作为独立发展城镇,增强发展活力,作为未来新城发展突破118万人时的人口与产业安置地区。
(4) 积极稳妥推进山区生态移民,鼓励人口向平原区转移,山区总人口从8.9万人下降到5.4~4.4万人,减少3.5~4.5万人。采取多种灵活移民方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第19条 城镇人口结构与素质
(1) 适应新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趋势,满足不同年龄段人口的工作、生活需要。新城关注高素质人口的引入和人口年轻化对基础教育设施的需求,乡村地区重点关注乡村老龄化带来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2) 结合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积极推动社会结构的持续优化。
(3) 不断提高新城的人口吸纳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提高新城人口素质,着力优化中心城的人口素质结构。
第20条 新城用地规模控制
2020年,房山新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
新城良乡、燕房组团用地61.6平方公里,人均112平方米。其中
良乡组团规划人口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39.2平方公里。
燕房组团规划人口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22.4平方公里(不含燕山石化大型产业用地)。
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4.4平方公里。
窦店新型建材产业用地2.7平方公里。
燕化产业用地6.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