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条 社会发展策略
(1) 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移民,妥善布局移民安置区,积极引导乡村人口向小城镇,特别是新城周边重点城镇集聚,南部平原独立发展城镇作为远景城市人口突破时的预留发展空间。
(2) 新城积极吸引中心城区人口疏散,稳定外来人口流动,调整社会人口素质结构,促进社会整合。
(3) 新城与小城镇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公平配置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
(4) 加强城镇和乡村社区建设,增强社会凝聚力,为居民参与新城管理提供途径。
第14条 文化发展策略
(1) 建立以完善山水文化、根祖文化为核心目标的房山文化发展策略,努力实现城市休闲文化与现代产业文化的交融。
(2) 以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为基础,有序利用房山山水文化资源。
(3) 严格保护房山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4) 积极培养都市休闲文化,结合都市型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引入新兴文化创意产业。
(5) 传承房山近代工业文化,以传统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升级为基础,发展工业旅游。
(6) 建设多层次城市文化设施,确立房山首都西南文化大区的地位,支撑文化产业发展。
第15条 资源与生态保护策略
(1)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房山资源利用整体策略,全面提高产业发展门槛,重点抓好能源消耗、大气、水环境质量等核心标准,促进新城产业的有序发展。
(2)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全面保护与恢复房山山水生态系统,重点推进山区、浅山区生态恢复,构建区域生态格局。
(3) 以煤矿与非煤矿山关停为契机,通过山区生态移民和水土治理,整合房山土地资源,为房山新城和重点城镇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4) 以人为本,在房山新城内部形成网络型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
第三章 城市规模
第16条 人口规模
(1) 2020年,房山区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18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20‰以内。其中户籍人口98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20万人左右。
(2) 2020年,房山区城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93万人左右,占全区人口的79%。
考虑到影响房山新城人口集聚的多方面因素及其不确定性,为适应首都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次规划的区域基础设施等相关指标暂按130万人预留。
(3) 新城总人口规模控制在55.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