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立足区域统筹,解决好城市发展定位问题——本次规划应立足服务京津冀、服务首都,通过协调与周边新城、河北周边城市的区域功能、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确定房山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与生态格局。
(3) 解决好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健康新城,突出重点城镇,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房山。
(4) 解决好新城有序建设问题——突出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市场机制,优先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强化规划管理。
第6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2020)》
《北京市小清河分洪区建设规划报告》及水利部审查意见
第7条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房山区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990平方公里,其中新城规划范围面积为155平方公里。
第8条 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
近 期 2005年-2010年
远 期 2011年-2020年
远 景 2020年以后
第二章 新城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9条 新城性质
首都西南门户和生态屏障,是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新城。
第10条 新城发展目标
(1) 生态发展目标——产业调整、生态修复和搬迁安置并重,切实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构筑北京西南坚实的生态屏障;
(2) 区域发展目标——不断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有效缓解中心城人口集聚压力,切实保障首都生命线的安全畅通(能源、水源、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走廊);
(3) 产业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两个转变:由资源消耗型产业向资源集约型产业转变,由生产加工型产业向区域服务型产业转变。在推动传统产业全面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吸纳高新技术研发与服务、旅游休闲、商业物流、教育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
(4) 人居发展目标——保护并发挥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构建新城、小城镇和村庄三位一体的区域发展格局,营造城乡协调发展的宜居宜憩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