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区道系统是联系新城与重点镇之间的地方性道路,原则上采用二级和二级以上技术标准。
规划东西向区道有:南水北调巡视线、阎东路、大件路、黄良路、房窑路、岳李路、琉南路。张宝路、云居寺路、十大路。
规划南北向区道有:长于路、青龙湖南路、良坨路、紫十路、阎东路、大窦路、房琉路、房郑路、燕房西绕城环路、红(煤厂)大(安山)路、贾史路(史家营)。
第59条 城乡旅游交通系统
(1) 充分考虑房山未来旅游发展需要,加强旅游交通建设,规划4个旅游集散中心,分别位于青龙湖、周口店、琉璃河和长沟,综合配置集中公交场站设施、大型停车设施以及综合旅游交通信息服务,以旅游集散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区各种旅游资源,形成一体化的旅游交通网络。
(2) 远期规划逐步将京原铁路、良坨铁路改造为城市观光铁路,对沿途车站进行重新规划,作为新城、中心城与十渡、青龙湖旅游度假区的联系通道。
(3) 全面升级房山山区公路等级及旅游景区内部道路,在十渡、霞云岭、河北镇 3个服务中心配置停车加油等基本养护设施、旅游交通信息查询等服务设施。提高专线旅游公交车辆的等级,创造舒适、安全、卫生的旅游交通条件。
第60条 城乡客货运枢纽
(1) 规划公路客运站22处,其中中心站4处,良乡和燕房各2处,公路客运辅助站18处,每个建制乡镇各1处。
(2) 规划若干生产性及生活性的物流园以就近服务于城镇功能区。原则上生产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6-10公顷,服务半径为3-4公里;生活性物流园规划占地面积为3-5公顷,服务半径为2-3公里,生活性物流园的规划建设可依据现状发展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进行优化升级。在其他建制镇各规划一个货运站,每个货运站占地面积为1-2公顷。
第四节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第61条 区域供水
(1) 新城水源地保护为上万水源地、娄子水水源地、磁家务水源地、刺猬河水源地,平原城镇以地下水为主,山区城镇以小型水库供水为主。
(2) 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燕化水厂(规模34万吨) 、新城城关水厂(规模9万吨)、新城良乡水厂(规模15万吨)。
(3) 保留现状燕化水厂输水管线,以缓解新城供水压力,在进行新城建设时,规划其它用地应充分考虑避让输水管线。
(4) 为了保障供水安全和资源共享,新城周边城镇与新城供水整体考虑,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房山新城良乡组团六环外地区的工业用水应考虑由良乡再生水厂供给,北京石化新材料基地远期扩建工业用水也考虑由燕房再生水厂供给,青龙湖考虑远期利用小苑水厂供水,阎村、长阳、周口店等新城周边城镇供水管网均与新城管网连通。
(5) 平原城镇新建其他小型水厂14个,总规模20万吨。
第62条 污水处理
(1) 2020年前新城、新城重点影响城镇、平原独立发展城镇污水管道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山区集中发展城镇十渡、河北、霞云岭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 规划扩建良乡、燕房两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
(3) 平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装置20座,总处理能力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