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文化事业发展
(1)全面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文化福利和消费差距,有效改善区域内的人文环境,提高人口素质。
(2)积极建设层次分明、满足不同需求的文化活动场所。
(3)加强具有国际水准的市级及新城级文化设施;加强新城级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中心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
(4)扶持山区文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配套和完善乡镇级图书馆(室)、文化中心(文化站)、村(社区)文化站。
(5)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树立品牌效应,带动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在内的产业链的延伸。
7.4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1)建立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三大体系。
(2)形成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
(3)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建立以新城综合医疗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和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4)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5)根据全区人口规模,按照每万人40床、每床占地115平方米的标准,在新城共规划综合医疗中心3个,规划总占地规模约23公顷,规划总床位数达到1991个。其中将怀柔区第一医院(现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在现址改造升级扩大,床位数增至374个;规划在核心区和杨宋地区分别预留了两个综合医疗中心,规划占地分别控制在10公顷左右。
(6)根据新城人口规模,按照每2.5万人设置一个、每万人10床的标准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分布于新城各建设分区内。每个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床位数25个,规划占地控制在0.25公顷。
(7)根据每个镇、乡的人口,规划在每个镇(乡)安排一个镇(乡)卫生院。在怀北镇、桥梓镇、汤河口镇三个重点镇,镇卫生院的规模按照20床/万人的标准设置。其它镇、乡按照10床/万人的标准设置。规划占地控制在0.25公顷。
7.5 体育事业发展
(1)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区体育人口达到60%。实施全民健身设施配建计划,每2500个市民拥有一处全民健身设施。
(2)规划按照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0.6~0.7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在核心区安排新城级体育中心1个,包括400米跑道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占地约15-20公顷。
(3)规划在老城区安排地区体育中心2个,在北房和杨宋地区各安排一个地区体育中心。
(4)社区体育设施用地应按照《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设置体育场地。
7.6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
(1)养老服务机构。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主要在人口聚居区设置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日间照料室等多种类型的服务机构。2020年实现百名老人拥有2张床位数的目标。
(2)积极兴办主体多元化的儿童福利机构。
(3)救助管理设施。坚持“设施完善、方便救助、规范标准、自主建站”的原则,在新城设立1个救助管理(咨询)站,床位总数不低于20张,受助人员人均居住面积保证2-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