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给水系统采用多水源联合供水的方式,共设水厂3座:除保留现状十里堡给水厂以外,近期原址扩建密云自来水厂;远期建设密云地表水水厂,占地4公顷。
(4)输配水主干网沿新北路、檀东路、新南路、新东路、兴盛南路、西大桥路、果园西路铺设,形成双环。
第93条 雨水系统
(1)改变以排为主的排放方式,将雨水作为特殊资源加以利用,通过雨水回灌补给地下水。
(2)采用天然河道与雨水管线相结合的排放方式,充分利用绿地、人工湿地截留初期雨水,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3)雨水管道顺地形地势布置,充分利用现有排水管渠和原合流制管道用于雨水排放,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第94条 污水系统
建成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系统,污水主干管系统按城市远景规模考虑。污水处理率100%,再生水回用率100%。
(1)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医疗污水和工业污水单独处理后,达到向城市下水道排放的标准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2)远期规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厂址选在新城下游、潮白河南岸。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处理深度为三级,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要求,规划远期将现状污水处理厂搬迁至此,原址保留再生水厂;新建污水处理厂总占地约15公顷。
(3)污水收集管网分为两个分区,潮河、潮白河以南地区为南片区,潮河、潮白河以北为北片区,南片区规划污水干管沿潮河、潮白河南岸布置,北片区主干管沿潮白河北岸绿化带布置,在城西路东侧过潮白河,最终汇集到规划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95条 再生水系统
新城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作为公共再生水厂水源。现状再生水厂的设计处理能力4.5万立方米/日。规划污水处理厂具有再生水处理系统,新城规划污水处理厂地处工业三期西南,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处理规模为3.5万吨,出厂水水质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要求。其再生水用于景观、市政、生活杂用和浇洒山场。现状再生水厂出水主要用于潮河、白河景观用水和市政用水。
第96条 电力系统
建设容量充足、接线合理、技术装备先进、运行安全的现代化电网。
(1)新城电网的电源为密云220千伏变电站及怀柔220千伏变电站,形成双电源供电,提高城市电力供应的安全系数。
(2)新建密云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4座,升压改造城北35千伏变电站。
(3)电网的电压等级分为四级:220千伏、110千伏、10千伏、380伏/220伏。
(4)110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按25米控制,220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按40米控制。为北京城预留500千伏高压线走廊,走廊宽度按250米控制。
(5)城区10千伏高压配电线敷设以地下敷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