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每乡镇建设一个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每个行政村、中心村设置一座村文化室。
(4) 在现状密云图书馆东侧建设密云新城少儿图书馆,藏书面积应达到2000 平方米。
(5) 在城市新中心区建设现代化、多功能、多厅影院。
(6) 结合居住区建设,设置8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站),每处占地面积3000-3500平方米。
(7) 完善新城现有的13处文化广场,结合居住区中心和公共绿地新建25处文化广场 (每万人一处),每处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8) 改造完善新城14个乡镇文化中心,提高其文化设施硬件水平。
第65条 文物保护
(1) 对现存文物和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有针对性地划定各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提出分级保护要求。
(2) 保护并利用城区内的历史文保单位大成殿、大公主府,结合城市开敞空间形成城市历史风貌区。新城北部的冶山塔除满足文物保护以外,同时作为城市重要标志物予以视线控制和保护。
第66条 教育
(1)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育设施和师资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和辐射范围,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2) 新城设高中4所,初中9所,小学18所。
(3) 按高标准完善现有职业高中、聋哑学校、成教中心和电视大学。
(4) 结合社区活动中心建设社区学校。
(5) 在密云新城东部的巨各庄镇的焦家坞村北、潮河以南建设高教园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
第67条 医疗
(1) 以新城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乡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 新城综合医疗卫生设施按4床/千人的标准配置,用地面积按120平方米/床计。新城布置综合医院3所,包括密云县医院、城西医院、城东医院。密云县医院建设成三级甲等医院。专科医疗机构3所,包括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保健院、县中医医院。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对于地域较大、人口过多的街道可按3—5万人口设置一个中心,密云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期共设置8个。
(4) 新城综合医疗机构扩建项目: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密云县医院外科综合楼、传染病楼。新建精神卫生保健院、密云卫生监督所和输血站。
(5) 完善提高密云新城以外14个乡镇卫生院以及240家村卫生室。
第68条 体育
(1) 新城公共体育设施按0.6平方米/人的标准配置。建设内容执行《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2) 建设新城综合体育中心,主要设施包括:3万人体育场、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射击场馆,总占地4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