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条 住宅类型
坚持普通商品住房的主体地位,新城内以多层住宅为主,高层住宅为辅,只在新城南北浅山地带安排少量低密度住宅。
第59条 社区建设
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设,构建居民生活的三级单元:基础社区(社区居委会,3000-10000人)、功能社区(4-6个社区居委会)和街道社区(10万人),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治安等各项内容统一到社区建设中来。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建,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第60条 社区配套设施
(1)各片区新建部分的居住用地按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方式建设,并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规定配置相应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公共绿地、体育设施、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2)居住区内绿地率不低于40%,合理安排道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住宅建设2020年达到人均住宅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满足现代化和多样化的要求。
第61条 城中村改造
(1)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提高新城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改善城市面貌,解决城中村的居住环境、治安、社会保障等问题。
(2)对部分具备开发条件的城中村居住用地实行土地一级开发;对于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城中村居住用地,要控制现状,制止旧村违法建设的蔓延,做好确权工作。
第十章 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62条 行政办公
(1) 新城的政府办公用地保持不变。
(2) 在长城环岛东南侧现状办公用地的基础上扩建,形成集中的长城环岛行政办公区。
(3) 在新城各社区结合商业中心布置相应的办公用地。
第63条 科技
(1) 以知识和技术转移为目标,构筑网络化、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2) 以工业开发区、孵化基地为载体,建立服务功能完备的科技创业体系。
(3)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形成技术创新体系。
(4) 结合密云现状开发区,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北京高校产业基地、北京绿水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软件基地、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信息产业基地。
(5) 建设密云新城科技馆,结合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设立科普活动室,设立科普宣传专栏。
第64条 文化事业
(1) 新城级公益文化设施按0.6—0.7平方米/人的标准配置,具体包括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新华书店等。
(2) 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和文化广场(含露天电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