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业、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集中布置在规划建成区的西南侧,开发区三期的现状工业用地逐步进行置换,改造为生活用地,以改善城区环境和提高滨水空间的利用效率。
第46条 土地与交通的整合
(1)土地开发建设要与交通设施建设密切协同,建立以公共交通为纽带的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模式。
(2)尽快制定严格的交通影响性评估程序,对于开发强度较大的地块应进行各方面的交通影响评估,妥善解决土地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影响问题。
(3)在轨道交通线路经过地区必须预留实施条件,并在站点周围预留与其它交通方式换乘的接驳用地。
(4)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用地功能及布局应进行优化,并考虑轨道交通设施用地(包括车站用地、车辆段用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5)建立对轨道交通沿线及站点附近的土地储备管理机制。
(6)新建大型居住区,按每万人2000~3000平方米配备公交首末站用地。
第47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构筑“一环、一心、两带、多点”的网络状绿化结构。规划期末,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在新区建设中,各开发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40%,旧城改造绿地率不能低于30%。
一环:以城区东南北三面山体为生态屏障,形成绿色大环围绕新城的生态新格局,使整个城市建造在绿色背景之中。
一心:潮河与白河汇合口处形成新城的生态绿心。在新城中心区以西结合潮河绿化,规划密云新城的中心公园。
两带:结合白河、潮河和潮白河两岸绿化,规划两条游憩绿化带。
多点:在网络状绿化的节点上,分布多个大、中、小型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和街头绿地、绿化广场,共同构成网状的城市绿地系统,增加市民与绿地之间的可达性。
第48条 分区指引目标与内容
(1)分区指引是为了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调整以及规划建设管理,落实新城总体发展的各项内容。
(2)分区指引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各分区的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对各片区建设强度、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风貌特色进行控制引导。
第49条 分区指引
分区1:面积4.06平方公里,人口6-7万人。以居住功能为主,兼顾农村居民点改造。
分区2:面积3.24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人。新城西部门户地区,以居住为主,建设环境优美的中、低密度居住区。
分区3:面积2.64平方公里,人口4-5万人。以环境改造带动北部火车站地区发展,逐步引导城郊农村居民点改造。
分区4:面积2.56平方公里,人口4-5万人。农村居民点改造地区,以绿化带为轴线,以冶山自然景观为特色的居住区。
分区5:面积1.55平方公里,人口2-3万人。以行政、居住、传统商业为主的老城中心区。
分区6:面积3.21平方公里,人口1万人左右。一类工业为主的都市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