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体系建设。
根据北京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区、街道两级人民防空体制。建立健全区人防分指挥部,主要负责对本区内的街道指挥部、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重点目标单位、区人防专业队以及区供应保障部门等实施具体指挥,满足战时实施不间断实时指挥的需要。
(3)人防掩蔽工程设施建设。
人员掩蔽应以就地分散掩蔽为原则,工程设置尽量避开敌方重要袭击点,避免过分集中。按照人均1平方米的标准,加快人员掩蔽工程的建设,工程布局要保证在防空袭警报发出后10分钟内所有人员进入为原则。并完善医疗、物资储备等配套设施,以满足战时掩蔽人员的生活保障要求。应通过地下通道加强各单个工程之间的联系。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地下空间开发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按照“远近结合、上下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综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进行主动防灾,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护空间体系。
第86条 气象灾害防灾减灾
构建新城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保证在气象灾害来临前,能够及时、有效、畅通地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努力降低气象灾害损失。
(1)综合探测系统。
根据北京市气象综合探测系统建设的整体需要,在本区内安排建设自动气象站网、风廓线系统、路面状况和能见度观测系统、闪电定位系统等气象探测设施,并保障信息传输的及时、有效。
(2)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
根据北京市气象远程视频预报会商网络系统建设的需要,建立区级服务终端系统,在大型社区新建气象灾害预警电子显示屏,并加强防汛部门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
(3)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根据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系统建设的需要,在本区内安排建设火箭和高炮站点以及高山地基作业点等设施。
第87条 综合救灾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备灾物资储备能力,保证灾时、灾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控系统,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建立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点(库),科学规划储备物资总量和品种,健全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快捷、畅通的本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灾民救助应急资金机制,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