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本区内主要隐伏断裂的判定及详细探测研究,新城布局要避开地震活断层,各项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新城重要建筑、居住区应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
对新城建筑物、基础设施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震害预测,完成现有房屋建筑、人口经济、生命线工程、地震次生灾害源等资料更新调查。
建立和完善城镇抗震设防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完成新城和重点城镇预定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建设,建立农村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符合地震安全要求的农村居民点。
(2)地震监测预报与强震动观测。
建立区级抗震应急指挥部,建设地震会商指挥子系统,完成区级地震信息服务中心机房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并与市抗震应急指挥部的技术系统联接。根据全市地震遥测台网、前兆观测台网和强震动观测台站系统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各新建台站点的选址,保护观测环境,保障台站间的通信联络。
(3)地震应急救援。
编制本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和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避难场所规划指标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有效人均用地标准确定为1.5~2平方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为2~3平方米;一般临时(紧急)避难场所由于地点靠近居住地,规模较小,设施不完善,避难人少,因此服务半径应控制在500米左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设施完善,规模大,避难人多,服务半径为2~4公里。新城每年要完成2~3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建立本区应急避难场所电子信息数据库和防震减灾宣传基地。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区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
第83条 地质灾害防治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对本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逐步治理,尽可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
(1)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体系。
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为基础,构建区-镇(乡)-村-人的逐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根据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站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新建监测站点的选址,对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实施重点监测,制定本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建成相对完善的本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高监测预报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并与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网。
(3)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区划。
完成本区内地质灾害多发城镇和隐患区(点)的调查,以及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项勘查、可研和立项。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综合评估与管理。
洳河、泃河流经平谷新城规划建设区的西、南部,河流阶地附近受地震断裂带影响易发生沙土液化和地裂缝,为城市建设地质较不适宜区,重点地区和重大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工作;峪口位于洳河出山口,丫髻山风景区东南山脚下,东部有活动断裂带经过;马坊与四条断裂带交汇部位接近,易发生沙土液化和地裂缝,属于城镇建设地质较不适宜区,不宜修建高密度和高层数的建筑和人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