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南宁市铝工业发展步伐,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于2003年7月15日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工业园区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园区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提出了重要依据和指导思想。
文件规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工业园区采取“一区三园”的模式,享受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授权江南区人民政府进行开发建设并负责管理。同时,文件对园区的规划建设规模进行了界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加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面积23.9平方公里,位于南宁市西南沙井片区,以快速环道沙井大道为中轴线,向东连至石柱岭片区,向西延展至高速外环,由沙井工业园、江南经济园和石柱岭铝加工产业园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沙井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面积约15平方公里、江南经济园7.9平方公里、石柱岭铝加工产业园1平方公里。
在文件所界定的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工业园区整个范围中,江南经济园区范围已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在正在开发建设和逐步实施中;石柱岭铝加工产业园区已做了项目方案前期研究;根据规划管理局“关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工业园区沙井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函”文件规定,园区一期启动面积约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根据相思湖新区分区规划及沙井工业园总体规划布局,对一期控规范围进行了调整,以保持地块的完整性和园区整体发展的协调,调整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面积约为4.23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