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面积:324平方公里
完成年份:1999年
规划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要求,北京市在1995-2000年对市区、中心地区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此项工作是《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其目的是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和各专项规划,通过对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细化与量化,对城市建设提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保证城市能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土地使用功能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通过各类用地的调整与控制,优化土地配置,强化政治、文化中心功能,为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改善城市环境保留必要的用地,规划调整后中心地区的城市结构更显明确,土地使用功能更趋合理,能更好地体现首都的城市性质和功能,为党政军首脑机关领导全国工作服务。
综合指标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确定土地使用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建设用地的量化控制,提出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居住人口密度等几项控制指标。这些指标均以现有的法规为依据制定,落实到每块建设用地,从而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与法律性。其中建筑高度与容积率是两项最重要的指标,也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深入研究的内容之一;规划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创建首都独特风貌、维护城市整体环境为前提,制定了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容积率控制规定。
(1)建筑高度控制原则
①保护北京旧城区平缓开阔的城市传统空间格局
②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公共建筑的高度控制可适当提高
③设置城市建筑制高点,创造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
④保护传统的城市街道对景建筑
⑤保护城市景观线和“通风走廊”
⑥保留50-60年代建设的多层住宅区和文教区
⑦工厂和仓库区的建筑高度控制参照相邻地区
⑧满足航空及无线电微波通信等特殊要求
(2)容积率控制
容积率的数值主要取决于建筑高度与建筑密度,是城市基础设施容量的要求。控制性规划在对部分典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区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共建筑和住宅区容积率控制规划。
(3)道路调整与加密
道路网调整方案以城市总体规划路网为基础,与用地功能规划相协调,调整市区部分道路的等级和功能,增强了路网的整体协调性,道路网密度及道路用地率指标均有所提高。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功能规划图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城区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