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2009-08-25 13:42:10 来源:生态委员会 作者:7.按照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安排和审定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考察,宣传和介绍国内外城市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成功经验,以此提高城市生态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科学发展;
8.协助相关院校开设生态城市相关课程,积极培养生态城市研究相关人才,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9.普及生态城市的相关知识,利用快捷、高效的网络技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受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委托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包括会员、资深会员、名誉会员、外籍会员、准会员和学生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章程及本会简则;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或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向本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提交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3.交纳会费;
4.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研究、咨询和培训活动;
3.优先取得本会编辑的有关书刊和资料;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